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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中心给残疾人补偿款竟列支为“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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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4: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09月3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文网址:社区服务中心补偿款竟以丧葬费的名义支付。昨天,王芳向西城法院起诉,要求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法院将于一周内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盲人王芳诉称,其自1998年起租赁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一间约15平方米的房间用于按摩店经营。2011年年初,合同到期 后,社区服务中心突然通知王芳搬离,不再续租。在得知无法续租房屋后,王芳与社区服务中心协商,双方达成《房屋腾退协议》,约定了社区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 王芳“生活补贴”12000元。今年4月1日,王芳如约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财务手续,准备领取补贴金。谁知办理此事的会计竟对王芳说:“这是抚恤金丧葬 费,你别嫌恶心,反正都是钱。”随即递给王芳一张现金支票,“用途”栏写着“抚恤金丧葬费”。
  对于社区服务中心这样的做法,王芳感到既屈辱又愤怒。在连日失眠后,王芳于2011年7月9日经安定医院确诊患有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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