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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主辞职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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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13: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是一个服务大众,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是论坛管理团队最基层最能反映出论坛管理素质的队伍,也是一个论坛兴衰的关键,所以一直以来我们对版主的要求都很明确,而实际上很多版主很随意,完全不把版主当一回事,申请时热情洋溢,决心下的也很大,可是三天热情一过就淡漠了,甚至辞职不再理会等等。鉴于此,依据《版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版主申请要求制定本补充规定:

1、版主申请时必读论坛相关规定,规定将在申请帖中标明。
2、版主申请前必须确定自己的任职能超过三个月。
3、版主辞职须在“户外淘版主交流”QQ群(253564105) 递交辞职申请,申请包含所任职版块、任职时间、辞职理由、新版主推荐。
4、版主辞职时必须推荐一名新版主继任,经考核合格新版主实习转正后准予辞职。未能推荐者自辞职提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批准,同时扣罚金币500,或清空积分。
5、没有任何理由,任职不超过三个月,没有推荐新版主继任,辞职随意者扣罚金币500,勋章视情形扣罚,或清空积分。
6、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版主
7、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一年内不得申请版主,视情形扣罚金币、勋章,或清空积分等。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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