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79|回复: 37

广大驴友们联合起来声讨这种卑鄙无耻的执法方式并抵制不去雾灵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8 05: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驴友们联合起来声讨这种卑鄙无耻的执法方式并抵制不去雾灵山



        种种迹像表明2011-8-6日北京65名驴友被承德兴隆警方滥用职权非法扣留、违规处罚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
      某些执法部门早已潜伏进并观注每次登山活动, 8月6日的登山活动早己被某些执法部门盯上,该执法部门在8月6日前己观注报名情况、我们的报名显示领队、收队手机联系方式该执法部门在得知我们要于8月6日登山对这种行为不尽早干予、反而布下一张大网在等待我们。在我们到达进山入口前己提前将相关告示藏匿待我们上山后在将相关告示搬出、可是苍天有眼告示大牌子的两个支柱上沾满泥巴。
         不安行政处罚法规定、充当景区的家丁、以扣押人员、车辆及拆卸车牌的胁迫方式收取违规罚款8500¥、不出示处罚决定书不给财证票据(理由财务下班、那白条总该有一张吧)、企图私分该笔罚款
在此我呼吁广大驴友鄙视并声讨该行为、告诉身边的亲友去事非之地雾灵山之前最好三思。


2344304b6mys2omjj2wwzo.jpg





当天上午有雨此牌的两个柱子下方却还有泥巴、足己证明该牌子是下午在竖起来的
发表于 2011-11-28 07: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28 10: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28 12: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http://www.12388.gov.cn/xf/index.html  本人己实报举报 该单位不安行政处罚法之规定 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给财政票据(单位财务下班白条可以有吧) 企图私分违法所得。
发表于 2011-11-28 15: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28 18: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养这帮土匪,不给丫这面子!
发表于 2011-11-28 20: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怀疑 雾灵山公安分局 及 雾灵山宣教科 为同一人 在私吞违法所得后 到这里平息事件来了、因为他们无法证明自已的身份
有磨房帐户的驴友吗 转告一下南方磨房的驴友暂时别来雾灵山了、山高路远实在凶险
发表于 2011-11-28 23: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29 01: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别人去不去,反正我是不去了
发表于 2011-11-29 04: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你去不去 我反正不去了



发表于 2011-11-29 07: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1-11-29 09: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那个地方就超远,公交又不发达,偶才懒得去
发表于 2011-11-29 12: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发没有用。人家不靠驴友挣钱。
要发,去旅游论坛
发表于 2011-11-29 14: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11-29 17: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刁民+土匪警察,雾灵山还想发展旅游业,做梦去吧!:@
发表于 2011-11-29 2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你去不去,由你,我反正不去了。
发表于 2011-11-29 22: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驴友们可以致电 河北林业厅执法监督信访处(0311-88606812马先生)、(0311-66622153 河北公安厅信访处)
  执法人员不安行政处罚法规定、却以扣押人员、车辆及拆卸车牌的胁迫方式收取违规罚款8500¥、不出示处罚决定书不给财证票据(理由财务下班、那白条总该有一张吧)、企图私分该笔罚款。这种执法行为合不合法?
发表于 2011-11-30 0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会再去了!
发表于 2011-11-30 03: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虽然没去过,这么恐怖的地方不去也罢!
发表于 2011-11-30 06: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抵制不去这个破地方,支持高调曝光,纪委出面让他把以前吃的黑钱也吐回国库。
发表于 2011-11-30 09: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勿灵山风景区还是很安全的。
至于你信不信

发表于 2011-11-30 11: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爱去谁去,给钱请我去我都不去
发表于 2011-11-30 14: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当维权!
发表于 2011-11-30 16: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11-30 19: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
发表于 2011-11-30 22: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驴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发表于 2011-12-1 00: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8-12- 16:58接到0311-88606812自称是河北省林业厅徐先生的电话答复称:经省林业厅电话调查 8-6日的处罚适用法律的当、处罚适度合理、8-6当晚己开出处罚决定书及财务票据 而是由于我们前往交涉的人员着急回京没有领取 ,此回复为省林业厅的最后回复。
       对本人提出的其它诸多疑问(拆卸车牌、扣留驾驶证 行驶本、景区核心区概念 等疑问不予回答)
发表于 2011-12-1 03: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景很秀丽,人很丑陋!!
发表于 2011-12-1 05: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1 0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TM有才了  下鸡说财务人员下班没开出财务嫖具(不提罚撅腚输)



上鸡说当晚就开具畜罚撅腚输及财务嫖具


本人行走天地间30余年 见过许许多多不要脸的 但没见过这么****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