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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以后都不要摘了。
今后,包括野生的金莲花、银莲花、梧桐杨在内的192种野生植物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挖。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林业局获悉的。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河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共计4门70科192种,其中苔藓植物2种,蕨类植物9种,裸子植物9种,被子植物172种。
本报记者 崔虹 实习生 向洋
危局 我省部分野生植物面临生存威胁
众所周知,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植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据了解,河北省高等植物近3000种,约占全国高等植物的10%。
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武明录介绍,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工程建设大规模进行,对野生植物的栖息地造成极大影响,一些对环境要求苛刻,适应性较差,分布范围狭窄的植物面临生存威胁。另外,一些具有较高药用价值及观赏价值的野生植物,由于其较高的经济价值,导致无序采挖,资源破坏严重。如穿龙薯蓣、金莲花、二色补血草(干枝梅)等。
标准 符合条件才能入选《名录》
武明录介绍,入选河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标准是这样的: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或国际公约的植物或列入红皮书的植物;自然繁衍困难,种群数量明显减少、分布范围逐渐缩小的野生植物;具有重要经济、科研和文化价值,资源破坏严重,数量较少或极易导致濒危的野生植物;重要种质资源植物及河北特有植物;重要模式标本产地种群且个体数量较少的野生植物。
措施 环评须包括“对野生植物影响”
既然《名录》中的192种野生植物已经明确,那么,今后将如何对其进行管理呢?
“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或建立保护点,设立保护标志,并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检测,对破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处理。”武明录说,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生长受到威胁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呼吁 抓紧立法保护“省保”植物
武明录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纳入保护名录的192种野生植物自公布之日起便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挖。《名录》出台后,游客到各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旅游时,一定注意不要采集、破坏野生植物。同时,各公园保护区应加强重点保护植物的宣传介绍。
对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有法律依据,但对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的管理办法目前还没有出台,如果有人贩卖、购买、食用保护名录里的野生植物,对其进行处罚没有具体依据,因此,急需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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